就說我不是光頭王( ´_ゝ`)a
今天下午跑去警察局一趟:9
---
※歐桑=歐姬桑的簡稱,亦可當作阿伯。
XDDDDDDDDDD
XDDDDDDDDDD
連續提到阿北好多次了耶噗
冤枉啊,這菜市場一件好便宜
大家都在穿耶(冏
大家都在穿耶(冏
※此篇造型參考聞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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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被路人誤會實在是很奇妙的事,
到底是哪個點被誤會呢?
難道是人手一件的小熊T桖
還是常見的網路語助詞呢?
提醒各位碰友,網路上切勿捕風捉影的隨便認人啊!
鬧出笑話可不好了XD
【後記】
s26先生,今天下午從警察局回來
警員建議約談時間當面對質。
好明朗『認錯人』這個事件。
警員建議約談時間當面對質。
好明朗『認錯人』這個事件。
那麼就禮拜二(9/29),晚上八點,普仁派出所見。
承辦員警:鄧先生。
地址:中壢市日新路20號
電話:4562912
承辦員警:鄧先生。
地址:中壢市日新路20號
電話:4562912
這是今天去蓋的印章,s26先生可以打電話過去確認看是不是派出所。
要馬就敢做敢當出來講,要馬你就一輩子龜縮起來不要來再亂了。
歹戲拖棚不好看。
那麼,路人騷擾事件完畢。: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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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很想畫光頭王就畫了XD
不曉得大家有沒有被路人騷擾過的狀況勒?XDDDDDD
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,就請推他一個!:D
有空請幫小熊點一下左邊的廣告,感謝ˇ////ˇ
[船長的重車基金加油XD]
【標籤】小熊娃娃|路人|實事求是|解決問題|塗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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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熊讚啦!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46:33 PM)
耶!菜逃恭喜XD
光頭王GOGO!要讓他知道基本禮貌的重要!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46:57 PM)
禮貌重要!!!
(拍肩)
回覆刪除小熊不是光頭王!!!!(拍桌)
她只是曾經有禿過而已(誤
(逃跑)XD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47:14 PM)
我禿頭的事情被發現了啊啊[炸飛]
小熊,我幫妳把光頭的頭套拿起來 XD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48:32 PM)
XDDDD
[想像硬拔的樣子好好笑]
這傢伙真的有夠..
回覆刪除叫警察杯杯拿警棍疏通疏通一下(笑)
好孩子不要看阿阿阿!!!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49:00 PM)
夠扯的冏///
好孩子不要學唷!
xDDDDDDDDDDDDDDD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0:29 PM)
丟蒼蠅進去嘴巴XD
好閃亮的光頭XD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0:51 PM)
光頭光頭亮晶晶~~~~[誤]
好像可以唱欸↑ XD
哈哈哈他老兄揪~竟~會不會出現呢XDDDD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1:49 PM)
結果沒有出現XD
報案不是要拿報案三聯單?小熊大大你這張是嗎?會不會又被我國優秀警
回覆刪除員給__案啊?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2:01 PM)
這點就說來話長了:9
周星馳.....
回覆刪除鬧到警局呀!?
好扯阿~~~~0谷0"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3:09 PM)
他大概料想網路上人都不太愛自找麻煩吧:9
XDDD
我無法接受...
回覆刪除正妹變成光頭可不可以換個造型。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3:39 PM)
不~~~~這是光頭王耶![炸飛]
詳情:整人專家電影:9
上面是我忘記登入了。
回覆刪除其實遇到壞人時可以把貓科動物推出去,
餅乾毛去咬他!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4:05 PM)
哈哈原來XDDDDDDD
就決定是你了小毛!!!
汪汪汪[大誤]
被認錯就算了
回覆刪除被超級認定成這樣真的會很囧
哈囉小熊~˙ˇ˙
好久不見了呢^^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4:43 PM)
對啊ˊ_ˋa
超級到一種詭異的境界了冏
還讓朋友誤會這點最討厭ˋ皿ˊ+
嗨~~~好久不見^_^
頭香(上面那一堆人無視化 .
回覆刪除S26先生知道事情嚴重過後營該不會來了 .
或是他也是警察(等等 .
: D .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5:13 PM)
哈哈XDDD無視技能
感覺s26應該不會是警察吧(?
˙_˙+
哈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5:45 PM)
哈哈
小熊~~推推!!讚..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5:55 PM)
感謝:)
呃!怎麼覺得很像在上演周星馳電影的某一段
回覆刪除還一模一樣呢~都是要找光頭王.......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7:04 PM)
就是阿星的梗沒錯:D
我覺得...這種人...怪怪的說...別理他
回覆刪除不然 找
波麗士大人!!!
版主回覆:(09/30/2009 04:58:15 PM)
本來不理他又一直鬧˙_˙+
所以我去警察局了顆顆
希望認錯人事件不會再有了 哈哈XDD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10/06/2009 12:05:53 PM)
對呀ˊˇˋ
討厭鬼退散!!!